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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
Western and Central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WCPFC)
簡介
在多邊高層會議決議成立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籌備會議,並於通過中西太平洋鮪魚公約後,歷經多年的努力,中西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公約終於在十四國批准後於民國93年6月通過,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於93年12月9日正式成立。
公約水域範圍
從澳大利亞南岸向南沿東經141度至其與南緯55度交會點,再向東沿南緯55度至其與東經150度交會點,再沿東經150度向南至其與南緯60度交會點,再沿南緯60度向東至其與西經130度之交會點,再沿西經130度向北至其與南緯4度之交會點,再沿南緯4度向西至其與西經150度之交會點,再沿西經150度向北。
委員會機能
決定公約區域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的總可捕獲量或總漁獲努力量,並得於必要時採取其他養護與管理措施及建議以確保該魚群之永續性。
必要時,對非目標物種及與目標魚類種群相依或相關之物種,採取養護管理措施與建議。
彙編及分發正確且完整的統計資料,以確保獲得最佳科學資訊。
獲得並評價科學建議,審查魚類種群的狀況,促進相關科學研究的執行及其結果之分發。
加入資格
本公約持續開放給加拿大、法國、印度尼西亞、日本、帛琉、菲律賓、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關於 Pitcairn, Henderson, Ducie 及 Oeno Islands、美利堅合眾國及萬那杜簽署,以及「一九八二年公約」第三○五條第一項 (c)、(d)、(e) 款所指位於「公約區域」內的實體加入。在公約正式生效後,締約方得經共識決邀請其他其國民與漁船欲在「公約區域」捕撈高度洄游魚類種群的國家及區域性經濟整合組織加入。
加入國/地區
澳大利亞、中國大陸、庫克群島、歐盟、斐濟、密克羅尼西亞、吉里巴斯、韓國、馬紹爾群島、諾魯、紐西蘭、尼威、巴布亞紐幾內亞、薩模亞、索羅門群島、中華民國(我國)、東加王國、吐瓦魯及吐克勞(Participating Territory)
通過之漁業文件
更多資訊請參閱 WCPFC 官方網站|www.wcpfc.i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