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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
農業部漁業署公告
發布日期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12 日
文號
農授漁字第 1121336191 號
依據
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
主旨
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事項
新增加拿大指定以下五艘船舶,於北太平洋公海漁業資源養護與管理公約適用區域執行公海登檢任務:
1
CCGS JOHN P TULLY2
CCGS TANU3
CCGS GORDON REID4
CCGS SIR WILFRED LAURIER5
ATLANTIC CONDOR本公告自發布日即日生效|農業部漁業署
